一、物业服务监管
1、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书所列内容的执行监管。
2、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书所列内容以外、增项工作量的核定与监管。
3、物业服务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和归档工作的监管。组织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认证、考核考评、监管工作。
4、道路照明,上下水井盖,建筑物周边上下水井、室内外强弱电井等服务的监管。
5、水泵房,配电房开闭所,给排水系统,污水处理池,室内外消防管道、喷淋系统,室内外消火栓、消火箱、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监管。
6、学校大型活动保障、会议服务保障的监管
7、特种设施设备、供水供电供气保障服务的监管。
8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能源管理
1、校內水电费按月查表收费工作。(接用学校水电户,含施工单位、家属区及周边水电外接搭户、公租房、承包商户经营门面、有偿服务协作单位等)
2、与供水、供电等部门业务往来协调工作。
3、承担节能降耗、节能产品政府推广的相关工作。
4、根据学校实际建立节水节电节能的长效机制。
5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物业监管与能源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
1、在后勤处总支、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本科全面工作。
2、组织本科室人员政治、业务、安全学习,提高职工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,听取职工合理化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3、传达落实学校、后勤管理处的会议精神,制定修改完善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。
4、根据各岗位特征、人员的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人员分工布局、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5、支持并配合后勤服务实体开展各项工作,参与后勤服务实体发展规划、服务经营、职工队伍建设。
6、负责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管。
7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。